根据《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大教字〔2014〕57号)、《关于开展2021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1〕29号)、《2021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现将2020级大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7月9日-11日,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3674792,联系人:张老师。
2138com太阳集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发布者:鲍玉斌发布时间:2021-07-09浏览次数:5432
根据《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大教字〔2014〕57号)、《关于开展2021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1〕29号)、《2021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现将2020级大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7月9日-11日,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3674792,联系人:张老师。
2138com太阳集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版权所有©2138com太阳集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2138com太阳集团H016信箱 邮编:110169 邮箱:neucse@cse.n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