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部(标兵)”的工作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推动太阳集团2138手机版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先进性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新时代青年。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表彰先进,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创先争优,奋发成才。
学院团委拟定此通知,希望各团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
相关通知及附件可在“学院网站——学生园地——管理服务——评奖评优”查看。
附件1: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细则
附件2:计算机学院2018-2019学年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计算机学院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
附件4:团内奖励系列审批表
附件5:2018—2019学年团内奖励汇总表
附件6:关于《团内奖励审批表》填写及上交材料的说明
为进一推动太阳集团2138手机版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先进性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新时代青年。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表彰先进,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创先争优,奋发成才。
学院团委拟定此通知,希望各团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细则》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
相关通知及附件可在“学院网站——学生园地——管理服务——评奖评优”查看。
附件1: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细则
附件2:计算机学院2018-2019学年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计算机学院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
附件4:团内奖励系列审批表
附件5:2018—2019学年团内奖励汇总表
附件6:关于《团内奖励审批表》填写及上交材料的说明
共青团2138com太阳集团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
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团员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太阳集团2138手机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大学在籍共青团员。
第三条 评选、奖励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大学在籍共青团员。
第三条 评选、奖励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优秀团员及其标兵”评选
第四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
1.东北大学在籍共青团员(本科生一年级与研究生一年级不参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积极投身共青团事业,参与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响应团的号召,表现突出。
5.严格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6.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并能积极帮助在学习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
7.积极参与东北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认证。
第五条 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团员
(1)学年内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2)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
(3)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校、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5)硕士、博士可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
2.优秀团员标兵
(1)、(2)、(3)、(5)与“优秀团员”条件相同;
(4)学习刻苦,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本年度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的团员个人申请。
2.各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比例,考核评定参选团员的综合情况,公平、公正地确定学院初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员标兵”名单,经公示(不少于3天)报校团委审核。
3.校团委审核后,公布“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员标兵”名单。
1.东北大学在籍共青团员(本科生一年级与研究生一年级不参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积极投身共青团事业,参与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响应团的号召,表现突出。
5.严格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6.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并能积极帮助在学习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
7.积极参与东北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认证。
第五条 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团员
(1)学年内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2)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
(3)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校、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5)硕士、博士可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
2.优秀团员标兵
(1)、(2)、(3)、(5)与“优秀团员”条件相同;
(4)学习刻苦,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本年度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的团员个人申请。
2.各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比例,考核评定参选团员的综合情况,公平、公正地确定学院初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员标兵”名单,经公示(不少于3天)报校团委审核。
3.校团委审核后,公布“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员标兵”名单。
第三章 “优秀团干部及其标兵”评选
第七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
1.东北大学在籍共青团员(本科生一年级与研究生一年级不参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品德高尚,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富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在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能积极帮助在学习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
5.工作勤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团的活动,投身共青团的工作,能引领、动员团支部成员响应团的号召,努力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6.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带领团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积极参与东北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认证。
第八条 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团干部”
(1)学年内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2)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
(3)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校、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
(4)担任团支委及以上共青团干部满一年。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6)硕士、博士可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
2.“优秀团干部标兵”
(1)、(2)、(3)、(4)、(6)与“优秀团干部”条件相同。
(5)学习刻苦,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九条 评选程序
1.本年度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的团干部个人申请。
3.各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比例,考核评定参选团员的综合情况,公平、公正地确定学院初审“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干部标兵”名单,经公示(不少于3天)报校团委审核。
4.校团委审核后,公布“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干部标兵”名单。
1.东北大学在籍共青团员(本科生一年级与研究生一年级不参评)。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品德高尚,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富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在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能积极帮助在学习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
5.工作勤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团的活动,投身共青团的工作,能引领、动员团支部成员响应团的号召,努力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6.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带领团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积极参与东北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认证。
第八条 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团干部”
(1)学年内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2)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
(3)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校、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
(4)担任团支委及以上共青团干部满一年。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6)硕士、博士可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
2.“优秀团干部标兵”
(1)、(2)、(3)、(4)、(6)与“优秀团干部”条件相同。
(5)学习刻苦,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九条 评选程序
1.本年度团支部民主评议为“优”的团干部个人申请。
3.各学院团委按照评选比例,考核评定参选团员的综合情况,公平、公正地确定学院初审“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干部标兵”名单,经公示(不少于3天)报校团委审核。
4.校团委审核后,公布“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干部标兵”名单。
第四章 奖励评定时间
第十条 奖励评定时间
1.团支部民主评议时间:9月9日—9月30日
2.分团委评选上报时间:10月25日—11月4日
3.校团委审核评定时间:11月5日—11月12日
4.校团委公示时间: 11月13日—11月17日
5.总结表彰时间: 11月18日—11月22日
1.团支部民主评议时间:9月9日—9月30日
2.分团委评选上报时间:10月25日—11月4日
3.校团委审核评定时间:11月5日—11月12日
4.校团委公示时间: 11月13日—11月17日
5.总结表彰时间: 11月18日—11月22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副组长:李东海 梁 媛
成 员:陈国秋 董洋辰 牛春发 鞠茵妮 刘炫辰 王泽燊 马广垚 黄梦彤 郑智佳
附件3
2.10月29日12:00前,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将各年级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反馈至对应年级辅导员。
3.10月31日12:00前,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将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由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后期材料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
4.11月1日-3日,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
二、工作要求
1.各奖项不兼得;
2.2019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3.如申报学生出现填表态度不认真等情况,经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属实的,可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名额分配
东北大学优秀团员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
计算机学院2018-2019学年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国东副组长:李东海 梁 媛
成 员:陈国秋 董洋辰 牛春发 鞠茵妮 刘炫辰 王泽燊 马广垚 黄梦彤 郑智佳
附件3
计算机学院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10月28日12: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东北大学优秀团员干部(标兵)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2017—2018学年团内奖励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五舍A120),电子版材料发至csesasc@163.com,邮件命名格式范例为:2016级通信工程1601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报名以收到纸质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2.10月29日12:00前,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将各年级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反馈至对应年级辅导员。
3.10月31日12:00前,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将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由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后期材料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
4.11月1日-3日,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
二、工作要求
1.各奖项不兼得;
2.2019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3.如申报学生出现填表态度不认真等情况,经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属实的,可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名额分配
年级 称号 | 2016级 本科生 | 2017级 本科生 | 2018级 本科生 | 2017级硕士研究生 | 2018级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总计 |
优秀团员标兵 | 5 | 6 | 6 | 1 | 1 | 0 | 19 |
优秀团员 | 21 | 23 | 23 | 3 | 3 | 2 | 75 |
优秀团干部标兵 | 3 | 4 | 4 | 1 | 1 | 0 | 13 |
优秀团干部 | 14 | 16 | 15 | 3 | 3 | 2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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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学 号 | ||||||||||||||||||
学 院 | 担任职务 | |||||||||||||||||||
主要事迹 | ||||||||||||||||||||
本 学 年 考试科目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
成 绩 | ||||||||||||||||||||
奖学金情况 | ||||||||||||||||||||
曾获荣誉 | | | ||||||||||||||||||
学院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
东北大学优秀团员标兵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学 号 | ||||||||||||||||||
学 院 | 担任职务 | |||||||||||||||||||
主要事迹 | ||||||||||||||||||||
本 学 年 考试科目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
成 绩 | ||||||||||||||||||||
奖学金情况 | ||||||||||||||||||||
曾获荣誉 | | | ||||||||||||||||||
学院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
东北大学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学 号 | ||||||||||||||||||
学 院 | 担任职务 | |||||||||||||||||||
主要事迹 | ||||||||||||||||||||
本 学 年 考试科目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
成 绩 | ||||||||||||||||||||
奖学金情况 | ||||||||||||||||||||
曾获荣誉 | | | ||||||||||||||||||
学院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
东北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审批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学 号 | ||||||||||||||||||
学 院 | 担任职务 | |||||||||||||||||||
主要事迹 | ||||||||||||||||||||
本 学 年 考试科目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
成 绩 | ||||||||||||||||||||
奖学金情况 | ||||||||||||||||||||
曾获荣誉 | | | ||||||||||||||||||
学院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 学校团委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5:
2018—2019学年团内奖励汇总表
学院:序号 | 奖励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学号 | 备注 |
附件6:
关于《团内奖励审批表》的填表说明
1.评优相关电子材料请从先锋网“通知公告”中下载。2.《审批表》表格格式请不要改动,并在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两份,并盖章。
3.《审批表》中的填写内容,均用五号仿宋填写。
4.《审批表》相关内容说明:
(1)出生年月:例如,1995年5月。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3)学院:写全称,例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担任职务:在各级团组织及其指导的学生会内所担任的职务,职务需写标准全称。例如:东北大学学生会主席。
(5)主要事迹:填写内容用第三人称,涉及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表现,字数为300—500字,左对齐填写,每段前空两格全角。
(6)本学年考试科目:请尽量填写全称或标准简称,如科目全称显示不全请填写标准简称。
(7)成绩:以半角阿拉伯数字或优、良、中形式填写。
(8)奖学金情况一栏请填写标准制式:如: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居中填写。(国家奖助学金、命名奖学金也需填写)
(9)曾获荣誉一栏请填写本学年内获得奖励,须写全称且不超过三项。如申报者填写此栏超过两项,请在填写内容前加上阿拉伯数字“1.”“2.”等,左对齐填写。
(10)“学院团委意见”“学院党委意见”如同意推报,请统一填写“同意推荐”。
(11)《审批表》其他表格格式请不要改动,且不要改变表格大小,整个表格不超过一页。
计算机团发 [2019] 9号 通知 附件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