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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893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可爱、可信、可贵、可为”的当代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东北大学本科生奖励实施细则》精神,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拟定了本通知并发给你们,希望各班级按照此精神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附1:东北大学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评选要求
附2:东北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附3:计算机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附4:计算机学院关于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附5: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审批表填写要求
(表格下载地址:学院网站—学生园地—评奖评优)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附1:
东北大学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评选要求
一、优秀学生及其标兵的评定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学年内学习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的具体条件
  (1)身体素质良好;
  (2)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低于65分情况,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3)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的具体条件:在满足校优秀学生评选具体条件中(1)、(2)的基础上,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且学习成绩平均在85分及以上。
  (三)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按在籍本科生人数的6%评定;优秀学生标兵在评定的优秀学生中产生,人数不超过优秀学生人数的20%。
二、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的评定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学年内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具体条件
  (1)身体素质良好;
  (2)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低于65分情况,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3)学年内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及以上;
  (4)学年内在班级、寝室或学生会、年级会等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的具体条件: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及以上;且在所担负的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按在籍本科生人数的4%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人数不超过优秀学生干部人数的20%。
  (四)获得“悦居示范十佳寝室”称号的寝室长,获得“先进班集体”或以上称号班级的班长,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评定为优秀学生干部。
三、学业特长优秀个人的评定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学年内各科学习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学年内在外语、计算机技能或专业课、基础课的单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第一名),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两名),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三名)和省级以上奖励者。
  备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评定流程
  1.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部)申报各奖项。申报人须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进行陈述、答辩,经同学民主评议,由班级(专业或年级)提出评议意见,推荐到学院(部)。
  2.各学院(部)对评议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其中对优秀学生标兵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人由学院组织测评,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拟推荐到学校的名单进行公示。
  3.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将最终评选结果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4.对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可给予提名,经学院(部)征求学生所在班级(专业或年级)学生意见,学院(部)审核、公示、签署意见后,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做出奖励、表彰决定。
  6.各荣誉称号(包括各类单项奖)不可兼得。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各项评优审批表及汇总表,并将材料按时报送学校。
  报送材料:
  1.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其他支撑材料
  希望各学院(部)能够做好评定工作相关安排,严格把关评选条件、评定比例,规范评定流程,保证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开展,营造出奋发向上、勇于拼搏的校园学习氛围。

附2:
东北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成长、以表彰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挖掘自立自强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努力成才。
二、评选要求
  1.学校本学年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不包含2019级)。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良好(2018—2019学年无挂科,需附成绩单);
  4.在学习、工作中能够积极乐观面对困难,自强自立,积极从事勤工助学工作,在经济上追求自立;
  5.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参加评审;
  7.此项荣誉不能与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兼得。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不包含2019级),学院评选数额为8名,根据各专业困难学生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为:2016级2名、2017级4名、2018级2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推荐、审议、公示三个环节。
  1.推荐阶段
  各学院(部)按照学校下达的具体分配名额推荐“东北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名单。学院负责填写汇总表,推荐学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并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评审阶段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体审议,产生评选结果并公示后,提交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公示阶段
  学校将评审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东北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报名表》(附件1,纸版一式两份),《东北大学“自强自立先进个人”汇总表(2018—2019学年)》(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3:
计算机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国东
副组长:梁  媛   李东海
成  员:鞠茵妮   王泽燊   刘炫辰   马广垚
黄梦彤(学生代表)郑智佳(学生代表)

附4:
计算机学院关于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时间及相应要求
  1.10月24日18:00前,申报学生将审批表纸质版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五舍A120),报名以收到纸质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10月28日17:00前,辅导员组织完成班级陈述(答辩)、班级推荐等评选工作,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由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后期材料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如出现填表态度不认真等情况,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经认定属实后可取消其参评资格。
  10月29日—31日,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
2.各项荣誉不兼得。
二、名额分配情况
  1.2019级学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2.学业特长优秀个人名额不限;
  3.获得“悦居示范十佳寝室”称号的寝室长,获得“先进班集体”或以上称号班级的班长,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评定为优秀学生干部。

  2016 2017 2018 总计
优秀学生总人数 28 29 28 85
优秀学生标兵 5 6 5 16
优秀学生干部总人数 18 19 18 55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3 4 3 10
自强自立先进个人 2 4 2 8
合计 48 52 48 148
 
 

附5: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审批表填写要求
  1.相关材料从辅导员老师处领取,电子档材料在学院网站—学生园地—评奖评优(本科生)下载。
  2.各奖项必须严格按照其相应的具体条件进行推荐。
  3.填写人须按照审批表的默认格式和字体进行填写。
  4.德智体美方面情况按不同方面分段填写,不超过650字。
  5.考试科目名称过长可适当简写,但应能明确表述课程内容。
  6.不能改变表格各部分格式和大小。
  7.表格中“事例说明”要以第三人称填写。
  8.申报学业特长优秀学生,应将支撑事例的证书、奖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A4大小)一并上交。
  9.审批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上交一份。
  10.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11.历年受奖学金情况:一等、二等、三等,没有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