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沈阳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挖掘和选树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关于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各年级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手段,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评选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
2.各年级要通过评选活动,掀起“评先进、学先进”的热潮,发动广大学生推荐、评选身边的优秀人物,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影响和带动大学生自觉地向先进学习,向模范看齐,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3.各年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阳光操作,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违规行为与暗箱操作。
二、评选类别、范围和数额
1.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选类别
学院向学校推荐模范大学生(大学生标兵候选人)1人,优秀大学生3人。
三、评选条件
1.沈阳市大学生标兵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茅,获得过校内一等奖学金以上奖励;热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在各项全国性比赛和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以及其他国家级荣誉称号;或有其他杰出事迹。
2.沈阳市模范大学生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或在各项全国性比赛和评比中获表彰奖励以及其他省市级荣誉称号。
3.沈阳市优秀大学生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思想文化修养;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年级30%以上;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一定表率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
候选人本人填写《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含8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于2019年10月24日18: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五舍A120), 报名以收到纸质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人将《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含8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sesasc@163.com。申报模范大学生(大学生标兵候选人)的同学还需填写《2019年度沈阳市大学生标兵评审汇总表》(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esasc@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沈阳市十百千-XX专业-姓名”。沈阳市“大学生标兵”和“模范大学生”“优秀大学生”不得兼报。10月25日,经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后反馈名单至事务中心,由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后期材料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经学院公示后的名单,将上报学校。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
附件2: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
附件3:2019年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评选名单汇总表 |
附件4:2019年度沈阳市大学生标兵评审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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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