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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党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1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本遵循,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和规范,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太阳集团2138手机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着眼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全校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严格的组织生活提升党员境界、增强党性修养、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依法治校能力,为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政治性,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突出规范性,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相结合,严格标准、完善规定、优化程序,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权威性,使依规治党在党的组织生活领域得到更好的落实;坚持突出经常性,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党的组织生活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途径办法,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员在组织生活的熔炉中接受锻炼、增强党性、百炼成钢;坚持突出示范性,注重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落地生根;坚持突出战斗性,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学校每个党组织都成为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战斗堡垒,使学校每名党员都成为奋发有为、服务发展的先锋模范。
  二、基本内容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员必须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三会一课”制度必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把“两学一做”纳入其中并作为基本形式固定下来。各党支部要充分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合理制定主题和具体形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不设党小组的支部一般应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的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参会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有选举任务的会议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分党委(直属党总支)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参会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所做出的决定才能有效(有3名委员的支部委员会,如果只有2名委员在,一般不应召开支委会,情况紧急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列席。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参会人员为党小组全体党员,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党性党风党纪、时事政治等方面教育,以及结合实际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到所在支部讲党课,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推动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结合分管工作在所在党支部或到基层党支部讲授1次专题党课,有条件的支部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实践参观等方式进行授课。
  2.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基本程序为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改进措施—报告和通报。校级领导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一般围绕一年来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全年党员学习教育实施开展情况、党性党风党纪存在的问题等主题展开,或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主题由学校党委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在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理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基本程序为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清单—通报对照检查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基本程序为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通报对照检查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
  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会议结束后的15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以总结的形式报送给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经由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整理汇总后报送学校纪委办和党委组织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分管部门或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或支部活动要有考勤、有记录,党支部每学期在支部大会上通报一次考勤情况。对于外出流动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党支部可以根据实际,组织他们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参加组织生活会。
  3.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学校党委、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学校党委、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对于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学校党委、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形成勤谈多谈的工作局面。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各党支部也要灵活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坚持经常性提醒和批评教育,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于外出流动党员、毕业因特殊情况未迁出组织关系的党员,采取电话、网络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采取上门谈心,做到主动关怀,扶贫帮困。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学生党员组织生活会前要进行述责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小组进行。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学校党委、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整改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5.党日制度
  坚持和完善党日制度,原则上每月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三为支部主题党日,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员缴纳党费。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以安排在党日进行。要突出党日活动的政治性,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组织功能定位,指导帮助党支部确定党日主题,策划设计组织生活“菜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使得党日活动既有政治性,又有庄重感,既有灵活多样的形式,又有丰富多彩的内容,确保每次活动都能有实质性内容。党日当天党员要按规定自觉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要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
  6.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学校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干部,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要约谈提醒、督促改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要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及时记载。
  7.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党支部班子要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自觉遵守《东北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按规定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8.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要对不经常参加组织活动、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三、保障措施
  1.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管理之中。积极探索有利于提高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的教育管理方式,以提高教育管理效果来促进党员发挥主体作用。要注重发挥党组织关爱服务功能,理顺党员诉求和期盼,体现党组织关心和温暖,为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排忧解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和感召力,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建好建强党支部
  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的各项要求,按照《东北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规范》《东北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推动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与管理的主体责任,更加规范、严格地开展组织生活,用好《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等基础性记录材料,保证各项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记载、有检查、有考核,从严从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党支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
  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敢于担当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人抓、有人管。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基层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担任,培育党建和学术“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校机关和直属部门等职工党支部书记由副职以上干部担任;正式党员的学生辅导员原则上应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未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应作为党建指导教师参加学生党支部活动,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党龄。注重发挥学校党校作用,充分重视并利用好各类培训,有计划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提高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能力;对于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也要及时进行调整。
  4.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以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为单位,每年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一次客观评估、分类定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及时进行整顿,以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为目标,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党支部类型有针对性开展指导工作,着力推进软弱涣散党支部转化升级,使得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动起来、强起来,强化党支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功能,推动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5.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
  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要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备案与检查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落下去。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产生,每届任期3年至5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应按时换届,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换届,必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6.建设智慧化党建平台
  在利用好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台等多种传统媒体基础上,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做法,发挥“We党微家”等党建工作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构建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的平台运行模式。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党建网络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以多样化的宣传形式与载体,使开展的活动党员愿意参加、讲的道理党员愿意接受,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网上学习、在线培训、互动交流,力求一个基层党支部就有一个党员师生乐于参与、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任务,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此项工作也将作为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中。要强化领导、推动落实、加强督促和指导把关,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具体落实,认真指导所属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切实保证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起责任,发挥表率作用,抓好抓严实施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长效化。
  2.抓好组织管理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抓好组织管理,强化工作质量,着力在强化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养上下功夫,在激发党员理想信念、加强党性意识上下功夫,在严肃党的纪律、严格党的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做到思想上认清、任务上明确、行动上落实。每年要认真组织制定党的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也要指导好各党支部制定年度开展组织生活的计划,从而建立起计划报备、现场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要精心设计组织生活载体,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始终注重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持续关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改进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上狠下功夫,保证组织生活取得实效;要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健全相关档案,实施纪实、痕迹化管理。同时,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安排,派人列席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
  3.突出分类指导
  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教师、职工、学生、离退休党支部不同的特点,强化分类指导,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安排、组织形式提出具体要求,对因工作、学习外出流动的、毕业因特殊情况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迁出的、年老体弱多病的党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真正做到每个类型均有覆盖,坚持逐一类型推进,逐一制度落实,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全覆盖、起作用、有实效。
  4.加强指导督查
  学校党委每年将采取检查形式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党组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也要对所属党支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出现组织生活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于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帮助,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严格依照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