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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无线电”奖学金评选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339

    为了支持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支持母校东北大学的发展,同时也为了鼓励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同学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拼搏,快速成长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东北大学80级无线电专业校友特设立“八〇无线电”奖学金。根据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与80级无线电专业校友所达成的捐赠协议,制定本章程。
一、奖学金名称
    “八〇无线电”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年,连续设立5年,共计10万元。
三、奖励对象及奖励等级
    “八〇无线电”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统招在籍通信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具体奖励等级和金额设定如下:

奖励对象

奖励金额(元/人·年)

等级

奖励人数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

5000元/人·年

一等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

2000元/人·年

二等

5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科研动手能力、创新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申请人不是在接受其它奖学金资助的学生。
五、评定办法
    1.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本奖学金自2013年始,每学年评定一次,下一学年开学第一个月(即每年9月份)开始评审工作;
    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辅导员考核,写出书面材料报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4.评审办公室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初评名单;
    5.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报送设奖方。
六、评审委员会构成
    主  任:刘建昌 武建军
    副主任:石昌远
    成  员: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教师
    注:“八〇无线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奖学金发放与实施
    1. 80级无线电专业校友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五年奖学金人民币10万元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组织校内颁奖仪式;
    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向东北大学校友会和奖学金设立单位说明奖学金条款的执行情况,保证专款专用。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抄送东北大学校友会以及奖学金设立单位。
八、附则
    本章程由“八〇无线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〇无线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