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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提升学生党员培养质量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191

   高校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东北大学党委下发的《东北大学学生党建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本着“坚持标准、强化教育、科学管理、提升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提升学生党员的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实施办法的顺利推行,经研究,决定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  员:组织员、学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等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坚持标准,确保学生党员质量
1.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切实依据《东北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具体标准》执行。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
2. 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①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严格推行公示制、票决制,即拟发展、转正的党员必须经过公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实行投票表决制。对于入党手续不完备,或程序不规范,或条件不成熟等,坚决不予发展。
    ②实施责任追究制。学生党总支及各学生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加强指导和监督。
   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学生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保持学生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对于本科生,坚持一年级少量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第一学期适当发展、在校最后一个学期不发展的原则;对于硕士研究生,坚持一年级适当发展,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少量发展的原则;对于博士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注重发展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入党积极分子考评表)等次中“差”选项出现一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当次发展资格。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或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者,经党总支讨论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酌情延长其预备期半年至一年,或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强化教育管理,提升学生党员素质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
   ①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
   ②科学设计学院党委党校学习计划,提高学习质量。在党校培训中,坚持理论授课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党的知识竞赛、廉政讲堂、社会实践等,强化学习效果。加强过程管理,对无故缺席一次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在结业考试中出现违纪行为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取消积极分子资格,一年后经所在党支部考察重新认定。
   ③认真配合做好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发展前集中培训。实行每次授课前签到、授课结束后抽查的方式,对经过请假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集中授课(含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讨论)的学员,或无故缺席、或请他人代替签到、或签到后不参加培训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发展前集中培训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年内不予发展,待支部考察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年的发展前集中培训。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以零分记,取消其在校期间发展资格。
2. 强化党员教育培训。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
   ①各党支部要发挥好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定期组织活动、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开展好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工作。
   ②学生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运用读书讲座、主题报告、知识竞赛和廉政作品大赛等教育载体,激发学生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③学生党总支认真策划实施党员“旗帜工程”系列活动、“七一”新党员宣誓等学院大型教育实践活动,带领学生党员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④进一步加强网络思想阵地建设,充分认识网络阵地对党员教育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建立健全网络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党建微信、微博等“微”平台,建立各支部微信群,号召学生党员关注学校、学院微信微博公众号、关注推广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挖掘党建“微”渠道、占领党建“微”阵地,大力开展“微”教育。让学生党建信息快速及时得到宣传,典型经验、优秀学生党员的典型事迹及时得到推广。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⑤坚持学生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适时召开学生党建工作研讨会,不断促进党支部书记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⑥通过学院党委“一先两优”、上级部门工作和个人表彰等,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学生党员。
3. 严格党员管理。
   ①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不断提高组织生活效果。
   ②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学生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每年开展的述责测评活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民主评议,开展学生党员考核评价工作,对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转正及党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表见附件)
   ③压担子,促进学生党员发挥作用。对于学生党员,无论是否学生干部,支部都要给他们安排任务,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使之成为学生中的骨干与核心,成为学生的一面镜子。每个学生党员都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周围的学生。建立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员的责任,对有责任的党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告诫、直至党纪处分。
   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党员,党组织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⑤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学习、实习的学生党员,各党支部要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间及时向其通报党内重要情况,在党总支的指导下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完善服务机制,促进学生党员健康成长
1.关爱帮助学生党员。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学院党委委员、组织员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方面,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学生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
(四)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基础
1.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
   对于本科生,一、二年级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设立党支部,若党员人数较多,一个年级可设立几个党支部;三、四年级原则上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设立党支部。对于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设立党支部。对于博士研究生,按系设立党支部。同时,积极探索党支部组建的新模式,如打破年级或本科、硕士界线,按专业方向设立党支部等。
2.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建好党支部班子。
   选拔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党龄。健全支委会,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都应设立支委会;10人以下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
3.坚持支部各项工作制度。
   ①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活动,要有考勤,有记录。组织活动首先要抓基础,立足于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开展好理论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其次要根据学生党员特点和需求,丰富组织活动内容,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提高组织生活效果。
   ②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认真总结自己一学期的情况,查找差距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党员之间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至少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情况。党支部要了解、掌握每个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四、该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该办法的解释权在2138com太阳集团党委。
 
 
附:计算机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评价表
 
 

中共2138com太阳集团委员会
2017年6月

计算机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