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有效的评价是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东北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特制定《计算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测评总则
一、测评对象计算机学院在籍本科生,其中转专业学生至转入前的综合测评按照学校规定在原专业所在学院进行。
二、测评时间
1.综合测评时间总体安排在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其中,德育部分的测评每学年两次,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后、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智育部分的测评安排在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大四学生综合测评在大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进行。
2.测评内容的时间计算区间为综合测评工作开展前的一学年。
三、测评原则
1.实事求是;
2.公平、公正、公开。
四、测评程序
1.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综合测评的具体组织工作。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各班级班长(团支书)负责组织,班委参加,必要时由全班同学参与评议。
2.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初评。各班级将测评初步结果上交辅导员,经辅导员审查通过后,在班级、年级内公布,无异议后,交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二部分 测评细则
一、测评细则总分=智育分+德育分+体育分
综合测评主要从智育、德育、体育三方面来考察,各部分所占的比例为:智育分70%、德育分20%、体育分10%,各部分都有加、减分项。具体算法如下:
(一)智育分测评
注:
任课教师给出具体成绩的课程按学生得分数计算;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按以下分数计算: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合格、不合格(或通过、不通过)分别按85分、55分计算;因考试违纪等记为“无效”的,按0分。人文选修课不计算在内。
A.加分项
1.学业突出
在全校统考科目(《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考试中获专业前1%者加1分(不足100人的专业,按第一名计算)。
2.外语能力
雅思成绩在6分及以上加1分,托福成绩在80分及以上加1分。
大一学年 | 大二学年 | 大三学年 | 大四学年 | |
四级通过 | 0.5分 | 0.25分 | 0分 | 0分 |
六级通过 | 1分 | 0.5分 | 0.25分 | 0分 |
1)雅思、托福、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智育加分只允许加一次,同一学年内各项可累加;
2)在其它各类外语语言考试中取得相应成绩(含)以上的,比照着四、六级以及雅思、托福考试的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3.学术科研
①竞赛获奖,按以下方式加分:
本办法中竞赛获奖加分依据《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涵盖的科技竞赛及其校内选拔赛、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重大科研项目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A类竞赛按四个获奖等级分别赋5、2.5、1.25、0.75分;B类竞赛按四个获奖等级分别赋3、1.5、0.75、0.375分;C类竞赛按四个获奖等级分别赋2、1、0.5、0.25分;省级竞赛按四个获奖等级分别赋分,分别为2、1、0.5、0.25分;校级竞赛按四个获奖等级分别赋分,分别为1、0.5、0.25、0.125;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依据测评学年学校认定的级别加分;本科生重大科研项目按校级加分。
注:
1)同一参赛作品多次获奖按所获得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2)同一参赛作品获奖如出现跨学年情况,依据获奖文件日期、级别进行当学年的竞赛获奖加分,下学年获得更高等级获奖再次加分时,仅按照差额加分,以此类推。
②发表学术论文,按以下方式加分:
学术论文要求以东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参加的竞赛、科研项目等的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提交的论文每学年最多计算2篇,已发表的论文认定以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为准;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认定以录用通知和交款收据为准。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种类 | 学术论文类别 | 学术论文计分 (申请者为第一作者) | 学术论文计分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
期刊杂志 | CCF A类、SCI I区、II区收录 | 5分/篇 | 2.5分/篇 |
SCI III区、IV区收录《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通信学报》、《电子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中国科学》、《科学通报》、《自动化学报》、《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电子与信息学报》 | 4分/篇 | 2分/篇 | |
CCF B类期刊 | 3分/篇 | 1.5分/篇 | |
EI收录期刊 | 2分/篇 | 1分/篇 | |
国内核心期刊 | 1分/篇 | 0.5分/篇 | |
CCF C类期刊 | 0.5分/篇 | 0.25分/篇 | |
学术会议 | CCF A类会议、IEEE通信旗舰会议(Globecom,ICC) | 5分/篇 | 2.5分/篇 |
CCF B类会议 | 3分/篇 | 1.5分/篇 | |
CCF C类会议;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文信息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及其所属各专委会学术年会 | 0.5分/篇 | 0.25分/篇 |
1)加分仅限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发表在期刊增刊的不计分;
2)同一著作、学术论文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一次;
3)论文性质以第一投稿源为准,先投会议,后被杂志收录者按照会议论文加分。
4.已授权或受理专利
类别 | 加 分 | |||
排名第一人 | 其他人员 | |||
已授权 | 已受理 | 已授权 | 已受理 | |
发明专利 | 2 | 1 | 1 | 0.5 |
实用新型专利 | 1.5 | 1 | 0.75 | 0.5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0.5 | 0.5 | 0.25 |
B.减分项
1.上课出勤情况
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每次扣1分,由学院相应学生组织负责检查、记录。
2.考试违纪
出现考试违纪1次减30分。
(二)德育分测评
德育分={ 基础分 + (A + B + C + D + E + F)×40% }×20%
其中,“基础分”为60分。
1.思想品德A(满分35分)
①思想政治素养(满分15分)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参加各类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无故不参加党、团支部生活会或党、团支部活动及政治学习的,每次扣5分;参加各类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该项成绩以零分计。活动组织者负责记录出席情况。该项最低得分不低于0分。
②集体观念及合作精神(满分10分)
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公益劳动;积极参与集体建设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没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现象。
无故不参加班级、学院和学校等组织的公益劳动、会议和活动每次扣5分。活动组织者负责记录出席情况。该项得分不低于0分。
③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情况(满分10分)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爱护公物,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德。
学年内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成绩记0分。
2.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B(满分15分)
①社会实践加分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可获得基准分2分,每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加0.3分【8小时时长】。加分上限为9分。
社会实践获奖加分情况如下表:
类别 | 分数 | |||
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 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 ||
队长 | 队员 | |||
国家级 | 9 | 9 | 6 | 9 |
省级 | 7 | 7 | 5 | 7 |
市级 | 6 | 6 | 4 | 6 |
校级 | 2 | 2 | 1.5 | 2 |
院级 | 1 | 1 | 0.75 | 1 |
②志愿服务加分
1)满分要求: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爱心,有责任感,并且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40小时。志愿服务累计时长10小时以内,每小时0.25分,累计时长10小时以外,每小时0.2分。该项满分为6分;
2)志愿服务获奖加分情况如下表:
类别 | 分数 |
国家级 | 6 |
省级 | 5 |
市级 | 4 |
校级 | 3 |
院级 | 1 |
3.社会工作C(满分15分)
①担任社会工作学生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原则上参照优秀10%-30%、良好40%-60%、合格与不合格10%-50%的比例),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职务 | 类别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校、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 | 主 席 | 15 | 13 | 10 | 0 |
副主席 | 12 | 10 | 8 | 0 | |
部 长 | 9 | 7 | 6 | 0 | |
副部长 | 7 | 6 | 4 | 0 | |
部 员 | 5 | 4 | 2 | 0 | |
班级、党团支部 | 班长、党团支部书记 | 12 | 10 | 8 | 0 |
学习委员、副班长 | 7 | 6 | 4 | 0 | |
其他委员 | 5 | 4 | 2 | 0 | |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 主任 | 12 | 10 | 8 | 0 |
副主任、岗位负责人 | 7 | 6 | 4 | 0 | |
其他成员 | 5 | 4 | 2 | 0 |
注:
1)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需出具由校团委等相关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鉴定的任职证明;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任职的,由学院团委出具任职证明;
2)兼任多种职务的,按任职最高级别计算分数。
②其他奖励加分
1)学年内参加义务献血者加5分;
2)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受到表扬或表彰者视情况加1—7分;
3)对国家、集体做出突出贡献者加5—15分。
注:“其他奖励加分”由学生自愿申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认。
4.科技、文化活动D(满分15分)
①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和文化活动加0.5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的各类科技活动和文化活动加1分,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上的各类科技活动和文化活动加1.5分,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级别 | 类别 | 名次 | 分数 |
文化活动 | 院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3分 |
其他获奖 | 1.5分 | ||
校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5分 | |
其他获奖 | 3分 | ||
省、市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8分 | |
其他奖项 | 5分 | ||
国家级 (国际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10分 | |
其他奖项 | 8分 | ||
科技类活动 | 院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3分 |
其他获奖 | 1.5分 | ||
校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5分 | |
其他获奖 | 3分 | ||
省、市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8分 | |
其他奖项 | 5分 | ||
国家级 (国际级) | 一等奖及以上 | 10分 | |
其他奖项 | 8分 |
②由学院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义务性活动每次加1分。
5.荣誉称号E(满分10分)
①集体获荣誉称号加分按照其对集体的贡献加分,如下表所示
荣誉称号级别 | 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 | 党支部委员、 团支部委员、 班委 | 成员 |
校级以上 | 5 | 2.5 | 1.5 |
校级 | 4 | 2 | 1 |
院级 | 2 | 1 | 0.5 |
②寝室获得校十佳寝室称号的,寝室长加4分,寝室成员加3分;寝室获得校百强寝室称号的,寝室长加2分,寝室成员加1分。
③团支部获得校级(院级)优秀主题团日,团支书加2分(1分)/次,主要组织人员(最多6人)加1(0.5分)分/次,其他班级成员0.5分(0.25)/次。
④获得校级综合荣誉称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一次加2分;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一次加3分;获得院级综合荣誉称号一次加1分。
获得校级单项荣誉称号(社会工作优秀个人、文体艺术优秀个人、科技创新优秀个人、自强自立优秀个人、学生军训优秀个人、学业特长优秀个人、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一次加1分;获得校级以上单项荣誉称号一次加2分;获得院级单项荣誉称号一次加0.5分。
6.寝室安全与卫生F(满分10分)
①总成绩 =(平均卫生成绩*90%+加分项-减分项)*15%。
②在学院、学校的卫生检查中,每次获得卫生优秀寝室的成员加0.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③对每次检查不合格寝室的成员扣2分(如该成员为党员、各级学生干部,扣4分),连续2次或累计3次(及以上)的,将视情况给予寝室或者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如所在寝室的寝室长未尽职责的,取消其学年的寝室长干部加分。
④寝室内发现违章电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无法证明没有使用的,此项分数直接记为0分。
(三)体育分测评
体育分=(体育课成绩+加分项-减分项)×10%
考察学生体育课及参加体育活动,不开设体育课的高年级本科生,体育课成绩按80分算。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加1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的各类体育活动加3分,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的各类体育活动加5分,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另行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 类别 | 名次 | 分数 |
体育比赛 | 院级 | 第一名 | 3分 |
第二、三名 | 2分 | ||
校级 | 第一名 | 15分 | |
第二、三名 | 12分 | ||
省、市级 | 前三名 | 18分 | |
前六名 | 15分 | ||
国家级(国际级) | 前三名 | 20分 | |
前六名 | 18分 |
在参加重大体育活动中积极为大会服务,表现突出,经负责老师认定,可酌情加1~5分。
第三部分 特殊群体测评
一、转专业学生测评1.学生转到新专业后的第一学年,综合测评在转入前的原学院进行。
2.其他学年,转专业学生进行智育分评定时,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读课程(补修本专业的所欠课程除外)为成绩测评依据。
二、交流生测评
到境内外其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智育成绩的计算依据东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德育成绩按照测评学年所在年级所在专业德育的平均分计算。
第四部分 测评结果的应用
测评结果将应用于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比,以及党员发展、就业推荐等。 第五部分 其它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归2138com太阳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二、本办法自2016—2017学年起试行。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2017年4月18日